根據學者的研究,在公共領域的溝通,基本上可分為「對話」與「辯論」兩種非常不同的方式。
對話意指我們彼此的溝通是為了合力達成一種共同的理解;對話的目的在於找出足夠的共同點,
以讓我們能夠同心協力繼續前進;在對話時,我們傾聽他人的聲音,以瞭解其中的意義與彼此能夠同意之處;對話導致我們內省自己的立場;對話創造一種開放的態
度,讓我們願意承認錯誤與有所改變;對話會擴大,甚至轉變我們的觀點。
在對話中,我們真心為他人考量,並且努力不要離間與冒犯他
人;在對話中,我們尋找對方論點中的長處;我們在對話時將自己最好的想法提出,而且知道其他人會試著改善而不是企圖摧毀它;在對話中,我們假設大家對於問
題都擁有部分的解答,而藉由聚集彼此的智慧,可以找出解決之道;對話開啟可能性,讓我們可能找到比原來的方案都更好的方案。
相反
的,辯論意指我們的溝通是彼此對抗,兩方都試著擊敗對方,證明對方是錯的;辯論的目的就是要贏;在辯論中,我們聽取他人的意見,是為了找出其中的缺點以及
可以對抗的論點;辯論導致我們批判他人的立場;辯論造成一種封閉的態度,讓我們堅決要證明自己是對的;辯論只會更加強化我們堅持自己的觀點。
在
辯論中,我們進行對抗而不顧彼此的關係與感受,並且在其中經常會貶低與損抑別人;在辯論中,我們尋找對方論點中的瑕疵與弱點;我們在辯論中提出自己最好的
想法時就會面對質疑,而必須加以辯護、證明這是對的;在辯論中,我們假設某人擁有完全正確的解答;辯論讓我們堅持自己的立場就是唯一方案,並排除所有其他
方案的可能性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