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

劣幣驅逐良幣:格雷欣法則的原理與史例 by 賴建誠

經濟學原理教科書裡,最先提到的法則,可能就是格雷欣法則Gresham's Law):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(劣幣驅逐良幣)。其次大概是賽依法則(Say's Law):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(供給創造本身的需求)。如果你追女朋友時無微不至,噓寒問暖事事服務到家,她可能就逃不出這種服務的陷阱。接下來你會變得不可或缺,隨時召喚你做這做那。到了這個階段,你自然明白什麼叫做「供給創造本身的需求」。
讓我稍微離題,談一下賽依法則的原理與趣事。這是古典經濟學派的一項重要前提假設,他們認為每個生產者,都知道自己產品的市場需求,所以供給和需求大致上會均衡,不會有過度供給或需求不足的問題。大家把這個觀點,歸功於法國經濟學家Jean-Baptist Say1767-1832)。其實最早提出這個概念的,是英國古典學派的創立者亞當史密斯(Adam Smith1723-1790)。這個供給會等於需求的基本念信,直到1930年代才由凱恩斯(John Maynard Keynes1883-1946),在他的《就業、利率與貨幣的一般理論》(1936)裡推翻,取而代之的觀念是:供給不一定等於需求1929經濟大恐慌的基本原因,是「有效需求」(effective demand)不足,補救的方法是擴大政府支出,用「創造需求」來挽救經濟。
其實這個想法的始祖,是以《人口論》聞名的馬爾薩斯(Thomas Malthus1766-1834)。但在賽依法則盛行的時代,經濟學者只看重供給面,不認為需求面是個問題。凱恩斯因而替馬爾薩斯寫了60多頁的傳記,感念他的智慧,也為他過去所受委屈平反。從經濟分析的貢獻來說,馬爾薩斯的「有效需求說」,重要性遠遠超過世人所熟知的人口論:人口增加的速率呈幾何級數,糧食增加的速率呈算數級數。
事情扯遠了,趕快回到主題來。你一定早已知道格雷欣法則,但一定不知道他是誰。有個簡單的方法:進入英文版的Wikipedia,查Thomas Gresham1519-79,你會看到5頁的詳細解說和相關圖片。以下是我對格雷欣的簡介。時間是16世紀英國都鐸王朝。在亨利八世到伊麗莎白一世期間,英國與法國、西班牙、愛爾蘭之間的爭戰不斷,國庫嚴重虧空。主要的籌款方式不外三種:增加稅收、貨幣貶值、國外借款。增稅與貶值是內政問題,主權在己。外債則牽涉到三項外在因素:(1)英鎊在國外的匯率,這會影響貿易收支與償債的成本;(2)國際間的可貸資金是否寬裕,這會影響利息的高低;(3)英國的外債信譽是否良好,外國債主是否肯寬延或再借。這三件事情都需要靠王室商人(royal factorroyal agent),去歐洲各地張羅、協商、談判。
王室商人要替政府處理外交、軍事、貿易方面的事,甚至還要當地下大使和刺探消息的間諜。王室商人是古今中外皆有的角色,他們有些共通的特質:(1)本人或家族在國內的工商企業界有份量;(2)在國際上有聲望與人脈;(3)政治上和經濟上取得政府或王室的信任;(4)有談判協商解決高層難題的技巧。台灣的辜振甫先生,在1970年代到2000年代初期,就是個好例子。政府對王商的報酬主要有三種形式:(1)頒贈爵位,(2)賞賜封地與田園,(3)授與工商貿易的特許。
格雷欣家族在都鐸王朝期間,是名聞國際的王室商人。除了外債與外匯方面的重要貢獻,Sir Thomas Gresham還在倫敦建造雄偉的交易所,伊麗莎白女王命名為Royal Exchange,後來雖然多次失火重建,但Royal Exchange之名沿用至今。他還立遺囑獨資創辦Gresham College,是私人興學的典範,至今仍在運作,但學術的重要性並不高。
以下把焦點聚在三個論點上:(1)舉例說明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原因與過程。(2)說明格雷欣法則在哪些條件下才會成立?(3)歷史上有過反例(良幣驅逐劣幣)嗎?在哪些條件下才會出現?
以晚清各省競鑄銅元的實例,簡要說明格雷欣法則的真實性與嚴重性。1840年鴉片戰爭前後,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,造成「銀貴銅賤」(銀兩價值高,銅錢相對貶值)。但到了1870年左右,由於英法德列強改採金本位,白銀失去貨幣功能,國際銀價大貶,因而大量流入中國,造成「銀賤銅貴」(銀兩價貶,銅錢相對升值)。
晚清的鑄幣權不在中央而在各省,財政困難的地方政府,立刻掌握機會大鑄銅元牟利,簡要過程如下。(1)銅元的購買力(相對於白銀)上升,所以只要能鑄出銅元,民間就有需求。(2)為了大賺一筆,新鑄的銅元會保持原有面值,但減少成色(含銅量)。(3)財政困難的甲省,會去蒐購含銅量較高的乙省銅元,熔化後鑄出成色更低的銅元來牟利。(4)民間自然會把成色較佳的銅元留下,把爛錢用出去,造成劣幣驅逐良幣。(5)各省競鑄銅元,銅錢愈鑄愈小成色愈差。到了清末,情況嚴重到抓一把銅錢撒到水缸內,錢竟然輕到會漂浮起來。格雷欣法則運作到這個程度,就知道這個國家完蛋了。
銅元崩潰後民間用什麼錢?因國際銀價大跌,外國的銀元大幅流入, 例如日本的龍銀,墨西哥的鷹洋(有一隻老鷹標記的銀元)。這對有長久銀荒症的中國,豈不是好消息麼?對工商業界來說,銀子是便宜方便了,但對窮苦的勞工與 農民,銀子還是可望不可及的貴重物品。平民百姓幾百年來,日常交易的銅元劣質化,等於是物價急速上漲,生活變得更不穩定更痛苦。另一方面,由於國際銀價大 跌,中國的絲綢茶業磁器出口,只能換到不斷貶值的白銀;但購買外國的輪船槍礮時,就要付出更多的白銀。簡言之,白銀貶值導致中國的貿易條件惡化,這怎麼會 是好消息?
故事說到這裡,你大概己可猜出格雷欣法則運作的條件:(政府規定)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。也就是說,如果有好幾種幣值的銅元(例如50元,20元,10元)同時在市面流通,各自的成色不一,含銅量也和面值不成比例,但政府卻規定銅元的購買力依面值而定。這時就會發生格雷欣法則:我會把成色好的銅元留在手邊,把成色差的錢幣花掉。每個人都這麼做,市面上就會充斥劣幣,良幣被藏起來,在市面消失了。
還有一個更基本的觀念要釐清。其實在西元前4-5世紀時,希臘已有劣幣驅逐良幣的記載,13世紀的法國也有類似的記載。天文學家哥白尼在16世紀初,對這種現象已做過很好的分析,但為什麼還稱之為格雷欣法則呢?原因是英國經濟學者Henry Macleod1821-1902)在他的《政治濟學要義》(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1858)裡,誤以為這是格雷欣最先觀察到的現象。其實格雷欣從來沒表示過這個見解,真正分析過這個原理的哥白尼反而被忽視了。這個天大的誤會,純粹是Macleod的知識不足。我們今日所熟知的說法「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」是誰提出的呢?那是英國著名的新古典學派名家Stanley JevonsMoney and the Mechanism of Exchange1875)提出的名言。和這個說法較接近的,是1612Henri Pollain所說的:「Bad specie smothers and drives out good specie」
上面說過,格雷欣法則運作的第一個原因,是政府強制規定良幣與劣 幣的交換例: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。日常生活中,我們常用「劣幣驅逐良幣」來表示「反淘汰的效果」。例如在公家機構內,有人努力工作(良幣),有人摸魚 打混拍馬(劣幣),但同一職等的員工,政府規定的薪資相同。日子一久,劣幣逐漸佔上風,良幣就消沈了。所以問題在於:同酬不同工,就會導致反淘汰。如果努力工作的人薪資較高,打混拍馬的人薪資較低,政府不強制同職的人必然同酬,視表現而有不同的薪資,就不會有反淘汰現象。
格雷欣法則的第二項前提是對貨幣的品質訊息不對稱。現 在請從口袋拿出一個硬幣,你會看到外圈圓環上有許多垂直的刻線。這個設計當然不是擔心你會手滑,把錢滾到陰溝裡,而是古早防止刮錢的設計流傳至今。我領養 的流浪狗,己被寵壞到沒有獨自過馬路的能力,但每次排泄後,都要用腿撥砂石掩埋。這是古老的本能,殘留在現代的狗身上:減少被敵人追殺的機會。
同樣的道理,中世紀鑄造錢幣的技術不夠好,金銀幣質又軟,很容易用刀子從邊緣偷刮一小塊,俗稱「讓錢流汗」。長程貿易發達後,義大利、西班牙、法國鑄的金銀幣在各地流通,就出現專業的銀錢業者,一方做兌換業務(甲乙丙丁各國的錢幣互換),二方面做匯票兌現業務。缺德的moneychanger三頭賺:一方面賺兌換手續費,二方面賺匯率差價,三方面收到優質良幣後,晚上就讓錢流汗,然後把被「剝削」過的錢(已從良幣變為劣幣),流通到市面上。
這些銀錢兌換業者,對哪個錢是良幣哪個錢是劣幣,當然一目瞭然。 但非銀錢專業的商人與百姓,在不知情或被矇蔽的情況下,就收下劣幣在市場流通。日子久了被騙的人多了,鑄幣者就在錢幣設計垂直小線,防止讓錢流汗。這就引 出劣幣驅逐良幣的第二項條件:對貨幣的品質訊息不對稱時,劣幣容易在市面流通,行家把良幣藏起來不肯花掉。
貨幣品質訊息不對稱的問題,對現代人已無意義,因為:(1)現代的儀器精良,假鈔不易在市面流通。(2)訊息傳遞快速,不易長期廣泛地矇蔽。(3)已 全面使用紙鈔、支票、信用卡,無良幣與劣幣(成色優劣)的問題。現在較擔心的是良幣驅逐劣幣。如果你去峇里島旅行,會發現他們的幣值實在太低。我去超市買 東西時,幾十塊的零頭因無銅板可找,竟然用幾顆糖果找零。峇里島的國際觀光客終年不斷,為何不直接改用美元?不行,因為美元(良幣)成為官方貨幣後,印尼 幣(劣幣)就沒人要用了。
最後一個問題:在金屬貨幣時代,有可能發生良幣驅逐劣幣的情況嗎?要符合哪幾個條件才會發生?在哪些國家發生過?為什麼很少聽說?在此只提一下簡要的過程與學理。
依我目前所知,只有在西漢的文帝、景帝時期發生過。它會發生的三項條件是:(1)政府不規定良劣幣之間的交換比例,也不規定好錢與爛錢的購買力相同。(2)政府鼓勵民間自由鑄幣(放鑄)。民間的鑄幣者,為了讓自己的錢(商品)在市場更有競爭力,就相競提升貨幣的品質(提升成色),良幣就逐漸把劣幣驅逐出去。(3)政府設「衡錢法」,讓好錢與壞錢在市場交易時,可公開評比品質,讓收授雙方對錢幣的品質,在訊息上能公開、對稱。這套做法的缺點是:政府損失大筆的鑄幣收入,所以到了武帝時,因為討伐匈奴需要鉅額財政收入,就廢止這套世上少見的放鑄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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